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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8年12月27日在云霄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霄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郭荣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云霄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云霄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作为顾大局,服务云霄发展

  立足云霄“光电之都、能源新城、生态名县、文化古郡”的发展定位,部署开展“立足务实有为,强化服务大局年”活动,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

  (一)强化维稳意识,在平安云霄建设上主动作为。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76件250人,提起公诉271件384人,其中批准逮捕“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7人,提起公诉73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等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犯罪32人,提起公诉22人;批准逮捕制售假烟犯罪81人,提起公诉135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整合批捕、起诉力量,建立内部联动、督导推进、信访维稳等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1人,已提起公诉3件7人。如提前介入云霄动车站非法营运黑恶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追加逮捕12人;审查起诉阶段成立专案组,严审细查,提出针对性侦查取证意见93条,确保办案质效。

  (二)强化崇法意识,在法治云霄建设上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司法办案,运用释法说理、巡回宣讲、法治讲堂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检察长亲自担任法治副校长,到云霄一中举办法治讲堂,推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常态化,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65次。拍摄《宪法之路》微视频,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微信和云霄电视台同步推出,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崇法氛围。设立全市首个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会同县司法局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运用该机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件。

  (三)强化发展意识,在富美云霄建设上主动作为。围绕“三抓三比”“十项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工作室和服务企业联系点的联动作用,依托司法办案,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对8起招商引资过程中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聚力保障营商环境。突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走访税务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服务保障常态化制度化。我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做法在省委信息刊发交流。落实好访贫问苦、争取资金、产业扶持等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院干警挂钩的贫困户今年有望全部脱贫。

  二、转变理念谋发展,深耕主业主责

  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部署开展“立足主业主责,强化法律监督年”活动,细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一)做实优势业务,刑事检察行稳致远。在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的同时,着力加强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共纠正侦查违法5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2件,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1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18人。加强对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把关,对证据不足、无社会危险性等不捕68人、不诉20人。如在审查逮捕一起组织、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中,对9名失足女不予批准逮捕。探索建立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机制,在办理邱某水交通肇事案时,邀请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法医审查被害人死因鉴定,并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就被害人死因提出专业的分析意见,得到法院采纳。该案例被福建电视台录制成普法专题节目播出。

  (二)做强短板业务,民事、行政检察逐年向好。组织开展“析亮点、补短板、强弱项”大学习大调研活动,着力破解制约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难题。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坚持精准监督、智慧监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通过调阅案卷、个案咨询、专项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法院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案件6件,纠正程序违法1件。进一步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监督,用好用足调查核实权,促进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共督促县人防办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9宗,共计234万余元。

  (三)做优新增业务,公益诉讼崭露头角。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份。主动介入山美溪水资源污染事件,调查核实后,以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及管辖河段的乡镇政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对近年来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成一家造纸厂投入300万元完善污水处理设备。我院撰写的宣传报道《被毁坏的农田正在恢复肥力》在《检察日报》头版刊发,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获县委王金狮书记批示肯定。

  (四)做精特色业务,未检工作形成品牌。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通过建立桃李观护基地、引入司法社工、借力爱心协会、开展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在办理一起4名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时,联合司法社工对3名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桃李观护基地进行帮教,并帮助联系到云霄职业学校就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群众反映市民公园、下营庙等区域学生打群架多发的问题,会同公安、教育、共青团及学校等召开联席会,建议设置警亭、加强巡逻,实现区域监控全覆盖,有效促进区域治安治理。

  三、苦炼内功重自强,夯实发展基础

  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两手抓、两不误,着力打造“六型”检察官,争创“六型”检察院,不断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是抓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讨论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信念养成。扎实开展“1221”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谷文昌纪念馆、重走乌山红军路、实地学习龙江精神、向东精神等活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三是抓思想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掌握主动权,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先进典型,认真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检察正能量。我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二)狠抓素能建设。一是以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能。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防治污染、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培训和考试,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二是以岗位练兵提升实战能力。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观庭评庭”等制度,通过传帮带,不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1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三是以深化改革提升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倒逼干警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我院19名员额检察官全部进入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48件。

  (三)注重廉政建设。以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学古训家规,扬清风正气”主题廉政教育活动,参观廉政文化主题公园,组织“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题讨论,促进《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开展“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专项检务督察,对干警值班值守、控申接访、公务用车等情况抽查42次。进一步加强办案监督管理,通过流程监控、案件督察、业务分析等方式,同步督察案件60件,纠正办案瑕疵90处。

  四、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接受监督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检察工作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党组工作,专题向县委报告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主要精神,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我院向县委的报告6次得到县委领导批示肯定。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纪委监察委沟通协调,已按要求转隶转编干警12名。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落实县“两会”精神,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逐项落实。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工作。组织市县人大代表观摩公诉庭审,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形式开展联络代表委员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为律师会见、阅卷、刻录电子卷宗提供方便,依法保障律师执业。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至多跑一趟”便民窗口,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的检察服务。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72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31条。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及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270期。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云霄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检察人员团结拼搏的结果,更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重视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理解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云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发展的思路不够开拓。司法办案和服务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方法措施不够有力有效。二是检察监督的成效不够明显。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办案质量、监督效果仍需提高。三是队伍建设遇到瓶颈。受司法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影响,人员不足、队伍断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平稳发展。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推动云霄检察事业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一要在提升政治站位上聚焦发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学深悟透、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开展工作,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二要在服务大局上聚焦发力。围绕富美新云霄建设,完善服务企业发展措施,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涉假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对涉假案件证据收集、侦查方向、案件移送的引导,提高涉假案件的办理质效;围绕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漳江流域、峰头水库等饮用水源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依托党建联创工作平台,扎实推进挂钩村、党建联创村的扶贫工作。

  三要在司法办案上聚焦发力。着力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检察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检察监督水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检察官办案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提升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发,借力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不断创新制度机制,突出抓好生态修复基地、未检帮教基地、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等品牌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要在队伍建设上聚焦发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争当“六型”检察官、争创“六型”检察院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建联创、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深化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创新案例教学、实训练兵教育培训模式,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案件评查,推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根据这次大会决议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新时代云霄检察工作新发展,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立足务实有为,强化服务大局年”活动(P1):指为更好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院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果等内容,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

  2.谁执法谁普法(P2):指国家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检察办案中,检察官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

  3.套路贷(P2):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各种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实质是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种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4.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P2):指我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定期由县司法局指派一名律师到值班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访和疏导、参与化解和代理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控告、申诉信访案件等工作。

  5.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P2):指律师以第三方身份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接访、疏导、释法说理等方式,参与化解和代理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措施、决定,向司法机关提出的重新处理、予以纠正或给予赔偿等控告、申诉或请求。

  6.“立足主业主责,强化法律监督年”活动(P3):指为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我院围绕加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项主要职能,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

  7.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P3):是指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逮捕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8.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P3):指运用专门知识参与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或者提出意见,但不包括以鉴定人身份参与办案的情况。

  9.公益诉讼(P4):指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特定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授权,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活动。

  10.桃李观护基地(P5):指我院与县教育局在云霄实验中学联合建立“桃李观护基地”,发挥防治校园欺凌、帮教涉罪在校生、法治宣传等作用。

  11.司法社工(P5):指以预防犯罪、违法行为矫治为工作目标的社会工作者。

  12.“六型”检察官、“六型”检察院(P5):六型”检察官指忠诚可靠型、学习思考型、干事创业型、专业职业型、文明规范型、亲民廉洁型检察官。“六型”检察院指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

  13.员额检察官(P6):是指根据司法改革要求,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检察官的人员限额,进入限额的检察官即为员额检察官。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独立承担办案责任。

  14.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P7):国家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15.12309检察服务中心(P7):12309原是检察机关统一设立的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设置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该中心包括网上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实体大厅两部分,涵盖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多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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